特发信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1-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8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328,949,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0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 5 名股东,代表股份
325,70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1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241,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922%。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王志刚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王志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