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张大军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其任职资
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张大军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大军先生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与特发泰科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未发现损害公
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议案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唐国平、罗建钢、张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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