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田园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其任职资格的 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田园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园女士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田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唐国平、罗建钢、张昭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