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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4-2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
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