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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2-04-3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24136-2 号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深圳市特发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特发信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特发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特发信息《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特发信息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特发信息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特发信息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2]2413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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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7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和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 4,19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250,8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18,149,200.00
元,另外扣除保荐费用、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不含税)人民币 2,605,603.7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瑞华验字 [2018]48330007 号验资报
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951,631.30 元,其中:以
前年度 241,355,280.26 元,本年度使用 10,596,351.04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24,466,865.26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172,515,233.96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的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8,923,269.0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具体如下:

    1)2018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36,694.79 元。

    2)2019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752,717.24 元。

    3)2020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4,100.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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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1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829,756.39 元。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4 日签发的 “证监许可[2020]1078 号” 文
《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50,000,000.00 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0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391 号验资
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9,912,665.22 元,其中:以
前年度 286,371,224.48 元,本年度使用 133,541,440.74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549,446,278.75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129,533,613.53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的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4,467,033.4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具体如下:

    1)2020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733,062.18 元。

    2)2021 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733,971.29 元。

    (三)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63 号”文,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含 500,000,000.00 元),简称“21 特信 01”,代码为 149427,5 年期,本期
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最终本期债
券发行规模为 1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9,920,00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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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
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0 亿元(含 1,000,000,000.00 元),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1
特信 02”,债券代码为 149665,3 年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300,000,000.00 元(含 300,000,000.00
元);品种二简称为“21 特信 03”,债券代码为 149666,5 年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700,000,000.00
元(含 700,000,000.00 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品种一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 万张,品
种二发行数量不超过 7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
模为 300,000,000.00 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536,48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463,52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920,000.00 元,均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49,92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350,810,375.0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9,383,520.00 元的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1,346,855.0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
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成都傅
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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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光纤扩产项目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796   活期存款   154,624,360.36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78270188000238441     活期存款    17,890,873.6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993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992   活期存款                -

                   合计                                                    172,515,233.96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控股子公
司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51073893304      活期存款   129,533,613.53

                                          6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56273895445     活期存款

                   合计                                                     129,533,613.53

    (三)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专
项账户、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项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分别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5880100072930   活期存款    200,495,635.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          8110301012900594587   活期存款    150,035,790.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4403040160000351359   活期存款        278,929.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          8110301012600570682   活期存款              20.37

                   合计                                                    350,810,375.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附件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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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3,687.09 万元。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
开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7.0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330015 号)。

    2)、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9,629.70 万元。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
事会第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9.7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34429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9,810.03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在立项时,主要是针对特发东智重要客户的需求扩充产能并通过产
线智能化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为顺应智能制造政策导向,进一步夯实 ODM 代加工能力,
缩短停工等待时间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主要原材料的损耗,提高产品合格率。自该
项目实施以来,受国际贸易摩擦、全球新冠疫情蔓延、以及项目条件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综合考虑产业的发展和未来需求,本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认为项目达到
预期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拟终止“特发东智扩产及
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 4,19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250,800.00 元,
余额为人民币 418,149,200.00 元,另外扣除保荐费用、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不
含税)人民币 2,605,603.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本次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通过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5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020,754.7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本次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
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2)。

    (三)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含税)人民币 616,4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383,52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3)。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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