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1 特信 01 债券代码:149427.SZ 债券简称:21 特信 02 债券代码:149665.SZ 债券简称:21 特信 03 债券代码:149666.SZ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司债券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 重点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 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 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目录 重点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及公司债券偿付情况 ................. 15 第六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16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 18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9 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1 特信 01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1 特信 02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1 特信 03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报告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DG Information Co., Ltd. 二、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特信 01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 21 特信 01,代码为 149427.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4.30%。 4、债券余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年度利率为4.3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21年3月26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6日。若投资者在 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 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3月2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26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5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1 特信 02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 21 特信 02,代码为 149665.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3.50%。 4、债券余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本年度利率为3.5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 6、起息日:2021年10月21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 息负债。 (三)21 特信 03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6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 21 特信 03,代码为 149666.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40,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3.60%。 4、债券余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本年度利率为3.6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21年10月21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21日。若投资者 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 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0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在 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21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 息负债。 7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相关约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 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 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就发行人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变更事项出 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一次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就发行人预计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出具了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就发行人调整投资者适当性事项出具了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就发行人公告 21 特信 02、21 特信 03 募 集资金实际用途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法定代表人:高天亮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光器件、配 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 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 电 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经营; 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 产及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 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智能弱电及数据中心工程的技术 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 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 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 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 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 项目);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输变电、配电、通信工程总承包;设备 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 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应用 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经营。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9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发行人立足于光通信主导产业,顺应行业趋势,逐渐发展形成线缆制造、光 电制造、科技融合和智慧服务四个业务板块,紧扣“产品+服务”的“十四五” 规划新定位,围绕 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多领域信息化专业解决方案。 1、线缆制造板块 产品主要包括:光纤、光缆、光连接器、铝包钢线材、光缆金具及附件等新 一代信息技术基础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 运营商,以及电力、广播电视、石油、矿山、公路、铁路、国防等行业专网,在 国家一级干线网络等重点工程广泛使用。集成商及海外客户的重点建设工程,业 务遍及全国以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产业链企业包括:光纤公司、光缆制造中 心、光网科技、光电技术、特发华银、重庆光缆、特发光源等。 2、光电制造板块 产品主要包括:无线、固网、数据中心用光模块,10GPON/XGPON、4K/8K 高清机顶盒、高清 IPC、WiFi5/WiFi6 路由器、安卓云服务器、千兆/万兆园区级 管理交换机等网络终端设备,光交换产品等,具备覆盖无线、固网、数据中心等 传输网节点的无源设备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家庭智能终端,以及用户端光、电 器件及设备综合产品与系统服务解决方案。 3、科技融合板块 产品主要包括:军工配套电子信号与信息处理、高性能运算、数据存储、嵌 入式计算机、测控仿真平台、卫星通信、装备制造。公司科技融合板块主要从事 研发和生产各类军工智能终端、软件、大数据平台等业务,为各军兵种提供先进 的装备信息化产品。 4、智慧服务板块 公司聚焦移动互联网 5G 时代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智慧网络工程和数据中 心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和相关产品的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拥有在 10 云服务、大数据业务领域的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单一产品业务到多元通信产 品、从产品制造到施工交付、从规划设计到运营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59,083.85 万元,营业成本 471,282.13 万元, 营业利润-60,426.92 万元,净利润-60,218.40 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1) 处置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赌期内原股东经营不善导致产 生的大额资产减值所致。(2)线缆板块受旧集采框架结算价格走低的影响产生较 大亏损。发行人其他主体 2021 年经营状况稳定,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同比变动(%) 流动资产合计 555,979.76 775,756.06 -28.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403.51 232,806.67 18.73 总资产 832,383.27 1,008,562.73 -17.47 流动负债合计 348,880.31 595,107.98 -41.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449.54 115,965.39 99.59 总负债 580,329.85 711,073.36 -18.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2,053.42 297,489.36 -15.2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717.98 243,207.25 -18.70 营业总收入 459,083.85 472,242.83 -2.79 营业总成本 471,282.13 451,864.49 4.3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45.33 1,144.55 -550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73.11 6,475.20 -992.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568.77 -12,336.36 -196.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2.58 224,595.56 -108.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178.62 290,893.13 -39.44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末 2020 年度/末 同比变动(%) 流动比率 1.59 1.30 22.25 11 速动比率 1.32 0.93 42.17 资产负债率 69.72 70.50 -1.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30,033.71 35,053.60 -185.6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00 2.94 -168.0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7、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三)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发行人 2021 年营业收入完成 459,084 万元,同比减少 2.79%;利润总额亏损 60,0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2,453 万元;净利润亏损 60,218 万元,比上年同 期减少 66,0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 61,84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2,990 万元,利润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1)处置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 有限公司因对赌期内原股东经营不善导致产生的大额资产减值所致。(2)线缆板 块受旧集采框架结算价格走低的影响产生较大亏损。公司其他主体 2021 年经营 状况稳定,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发行人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992.22%,主要是中原人 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年度未达回款条件以及鹏城云脑项目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 致。 发行人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96.43%,主要是支付智 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工程款及购置厂房。 发行人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08.99%,主要是本期归 还鹏城云脑项目融资的贷款。 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21 特信 01 发行人发行了 21 特信 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1 特信 02 发行人发行了 21 特信 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00 亿元。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三)21 特信 03 发行人发行了 21 特信 0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00 亿元。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1 特信 01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一致。 (二)21 特信 0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完 全一致,因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可以灵活调整,发行人已披露《深 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13 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三)21 特信 0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完 全一致,因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可以灵活调整,发行人已披露《深 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在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 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不存在异常。 14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及公司债券偿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变更、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一)21 特信 01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二)21 特信 02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无需执行增信 机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有效。 (三)21 特信 03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无需执行增信 机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有效。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变更、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 诺一致。 三、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 特信 01 已完成 2022 年付息工作,发行人按时支付 应付付息资金。 21 特信 01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暂不涉及本金偿还 事项。 21 特信 02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起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暂不涉及本金偿 还或付息事项。 21 特信 03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起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暂不涉及本金偿 还或付息事项。 15 第六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不适用。 16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相关债券不存在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17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各项债务均已按时偿还。结合发 行人过去及现在的债务履行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尚可,资信情况较好,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 付率均为 100%。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 1.59,比上年末 增加 22.25%,速动比率为 1.32,比上年末增加 42.17%,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 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69.72%,较上年 末下降 0.78%,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尚可。 18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发布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披露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情况、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内审负责人、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况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离任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业绩预告》,披露了 2021 年度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的相关事项。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9 日分别发布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深 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和《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债券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披露了 21 特信 02 和 21 特信 03 因公司 2021 年度亏损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事项。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发布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披 露了 21 特信 02 和 21 特信 03 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与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对相关重大事项及时跟进, 并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措施请参考本报告第二章。 (以下无正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