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6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
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11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追溯调整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
你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下同)第
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
关人员应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提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
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全面梳理子公司管理体系,优化
子公司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执行,对子公司
治理结构、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
公司将以此为鉴,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加强财务工作
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