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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7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9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24 人,代表股份
346,403,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 4 名股东,代表股份
345,189,3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214,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38%。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鉴于疫情防
控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雷光明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提案 1
             金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提案 3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提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 5        关于补选尹章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提案 6        关于补选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7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2、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                                                             股数/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结果
                                                                     票数
 提案 1     346,197,451    99.9404%          206,400 0.0596%             0     0.0000%         通过

 提案 2     346,202,451    99.9419%          201,400 0.0581%             0     0.0000%         通过

 提案 3     346,202,451    99.9419%          201,400 0.0581%             0     0.0000%         通过

 提案 4     346,197,451    99.9404%          206,400 0.0596%             0     0.0000%         通过

 提案 5     346,197,451    99.9404%          206,400 0.0596%             0     0.0000%         通过

 提案 6     346,197,451    99.9404%          206,400 0.0596%             0     0.0000%         通过

 提案 7     346,197,451    99.9404%          206,400 0.0596%             0     0.000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股数/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21,133,194        99.0328%      206,400     0.9672%              0    0.0000%

   提案 2     21,138,194        99.0562%      201,400     0.9438%              0    0.0000%

   提案 3     21,138,194        99.0562%      201,400     0.9438%              0    0.0000%

   提案 4     21,133,194        99.0328%      206,400     0.9672%              0    0.0000%

   提案 5     21,133,194        99.0328%      206,400     0.9672%              0    0.0000%

   提案 6     21,133,194        99.0328%      206,400     0.9672%              0    0.0000%

   提案 7     21,133,194        99.0328%      206,400     0.9672%              0    0.000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雷光明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6、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7、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8、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