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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关于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权委托给深投控行使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10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
       权委托给深投控行使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表决权委托系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特
发集团 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深投
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权益。
    2、本次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权委托事宜尚需相关方签订相关协议。


   一、本次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转来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或“市国资委”)
下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
公司 38.97%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581 号文件),主
要批复内容如下:同意将市国资委持有的特发集团 38.9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
通过协议方式委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行使。


    二、本次委托、受托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组织机构代码                11440300K317280672
    (二)受托方
 公司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
 法定代表人         何建锋
 注册资本           2,850,9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7566421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自 2004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54 年 10 月 13 日止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
 经营范围
                  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
                  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
                  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         2004 年 10 月 13 日
 股东名称         深圳市国资委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通讯方式         0755-82909009


    三、本次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权委托前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股权关系情况

    本次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
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权
益。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前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实施后,深投控合计持有特发集团 62.79%表决权,为特发
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拥有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公司
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特发集团。


    五、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 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2.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
等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特发集团表决权委托事宜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