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权锁定期安排的承诺2023-01-07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锁定期安排的承诺
因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
限公司 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给其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行使,进而使本公司
通过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拥有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以
下简称“本次收购”)。关于本次收购,本公司就股权锁定期安排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前已持有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自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向本公司之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的情形除外)。
2、本公司在本次收购中通过接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而获得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自本公司签订《表决权
委托协议》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深
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