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特发信息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7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 4,194,000.00 张,每张面值 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 民币 1,250,8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18,149,200.00 元,另外扣除保荐费用、审 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不含税)人民币 2,605,603.78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瑞华验 字[2018]48330007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678,504.13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51,951,631.3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共计使用 174,726,872.83 元,其中:1,072,090.00 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将已终止项的 “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 98,100,323.3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结项的“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募集 资 金 的 结 余 资 金 48,060,200.00 元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其 中 项 目 尾 款 为 20,403,800.00 元;将结项的“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募集资金 的结余资金 27,494,259.4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项目尾款为 1,030,5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26,678,504.13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的 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1,134,907.91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后的净额。 具体如下: ( 1 ) 2018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136,694.79 元。 ( 2 ) 2019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3,752,717.24 元。 ( 3 ) 2020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2,204,100.62 元。 ( 4 ) 2021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2,829,756.39 元。 ( 5 ) 2022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2,211,638.87 元。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107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等 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0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34391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7,934,458.96 元, 全部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419,912,665.22 元,本年度使用 118,021,793.7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结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补充 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尚未实施转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537,934,458.96 元,已 经决议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出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2,875,631.96 元。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550,810,090.92 元,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5,830,845.64 元,系募集资 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具体如下: ( 1 ) 2020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1,733,062.18 元。 ( 2 ) 2021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2,733,971.29 元。 ( 3 ) 2022 年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1,363,812.1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苑南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专项账户, 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的全资子 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全资子 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光纤扩产项目的控股子公 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796 活期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78270188000238441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993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992 活期存款 - 合计 -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区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与具体负责实施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51073893304 活期存款 12,846,822.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56273895445 活期存款 28,809.19 合计 12,875,631.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表 1、 附表 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 账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3,687.09 万元。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7.0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 48330015 号)。 (2)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 账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9,629.7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9,629.7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34429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 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9,810.03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在立项时,主要是针对特发东智重要客户的需求扩充 产能并通过产线智能化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为顺应智能制造政策导向,进 一步夯实 ODM 代加工能力,缩短停工等待时间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 主要原材料的损耗,提高产品合格率。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受国际贸易摩擦以及 项目条件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产业的发展和未来需求,公司对该募 投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认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 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拟终止“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 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和“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 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3,051.88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 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 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该事项经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傅立 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 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2,705.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 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 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该事项经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 施。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 4,194,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 税)人民币 1,250,8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18,149,200.00 元,另外扣除保荐费 用、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不含税)人民币 2,605,603.78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543,596.22 元。本次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使用情 况参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表 1。 (二)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通过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50,000,000.00 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5,020,75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79,245.28 元。本 次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表 2。 (三)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公开发行面 值 总 额 1,500,000,000.00 元 的 公 司 债 券 , 最 终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616,4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99,383,52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上 市公司公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之附件 3。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等方式,对特发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支付凭证等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 等。 八、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特发信息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9,4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2,09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3,023,721.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 否 200,650,000.00 200,650,000.00 107,773,600.00 47,052,428.22 3,755,622.33 - 158,581,650.55 79.03 2022年(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是 146,800,000.00 146,800,000.00 29,097,300.00 13,883,885.00 3,582,315.60 2,136,176.04 - 48,699,676.64 33.17 2021年(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 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否 71,950,000.00 71,950,000.00 - 28,008,436.11 8,201,693.00 8,460,175.00 1,072,090.00 45,742,394.11 63.58 2022年(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9,400,000.00 419,400,000.00 136,870,900.00 88,944,749.33 15,539,630.93 10,596,351.04 1,072,090.00 253,023,721.30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9,810.03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在立项时,主要是针对特发东智重要客户的需求扩充产能并通过产线智能化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为顺应智能制造政策导向,进一步夯实ODM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代加工能力,缩短停工等待时间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主要原材料的损耗,提高产品合格率。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受国际贸易摩擦以及项目条件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产业的发展和未来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认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的 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拟终止“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特发信息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7.0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10,777.3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光纤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2,909.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33001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和“特 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3,051.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 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该事项经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 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05.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募投项目部分合同 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该事项经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2年6月30日,将“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2年12月31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2、公告披露的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与实际转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然会根据项目需求从募集专户支出相关款项。 附表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21,793.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7,934,458.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2020年度 2021年度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 总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 1 否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186,371,224.48 133,541,440.74 118,021,793.74 437,934,458.96 97.32 2022年(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2020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000,000.00 550,000,000.00 286,371,224.48 133,541,440.74 118,021,793.74 537,934,458.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特发信息公司于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9.7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34429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信息厂房 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和“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3,051.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付相关款项。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 入。该事项经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2 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