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9,090,90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42%。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9 号)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健集团”、“公司”)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天健如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 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18 日完成更名)、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市创东方长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 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 303,030,303 股,募集资金总额 2,199,999,999.78 元。上述 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 552,530,794 股,发行 303,030,303 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855,561,097 股。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由 855,561,097 股增至 1,197,785,535 股,投资者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424,242,424 股。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97,785,535 股增至 1,437,342,642 股,投资者认购的非公开发 1 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509,090,909 股。 2015 年及 2017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投资者认购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 号 1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231,404,959 36 个月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 国泰君安君享天健如意集合资 2 -国泰君安君享天健如意集合 69,421,487 36 个月 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伙企 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伙企 3 46,280,990 3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4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280,992 36 个月 5 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40,496 36 个月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 11,570,248 36 个月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红 11,570,249 36 个月 土创新红石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 7 23,140,496 36 个月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8 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40,496 36 个月 深圳市创东方长兴投资企业 深圳市创东方长兴投资企业 9 11,570,248 36 个月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 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 10 11,570,248 36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9,090,909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9,090,909 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的 54.85%,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5.42%,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46,280,992 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 序 持有限售股份 占总股份比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的股份数量 备注 号 数(股) (%) (股) 1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231,404,959 16.10 0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 2 69,421,487 4.83 0 君安君享天健如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3 46,280,990 3.22 0 限合伙) 4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280,992 3.22 0 5 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40,496 1.61 23,140,496 质押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 6 11,570,248 0.80 0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红土创新 11,570,249 0.80 0 2 红石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8 23,140,496 1.61 0 合伙) 9 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40,496 1.61 23,140,496 质押 深圳市创东方长兴投资企业(有限合 10 11,570,248 0.80 0 伙) 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企业 11 11,570,248 0.80 0 (有限合伙) 合 计 509,090,909 35.42 46,280,992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9,182,589 35.43 -509,090,909 91,680 0.01 高管锁定股 91,680 0.01 0 91,680 0.01 首发后限售股 509,090,909 35.42 -509,090,909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28,160,053 64.57 509,090,909 1,437,250,962 99.99 三、总股本 1,437,342,642 100.00 0 1,437,342,642 100.00 四、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 10 家投资者均承诺其认购所获股份自天健集团非公开发行新 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目前,10 家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 五、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 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一致行动人,其对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计划。如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减持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 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健集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