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天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天健集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9 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远致投资 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天健如意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8 日完成更名)、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弘盛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长兴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 家机构 非公开发行股份 303,030,303 股,募集资金总额 2,199,999,999.78 元。上述新 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 552,530,794 股,本次发行 303,030,303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55,561,097 股。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 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 股本由 855,561,097 股增至 1,197,785,535 股,投资者认购取得此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为 424,242,424 股。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总股本由 1 1,197,785,535 股增至 1,437,342,642 股,投资者认购取得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数量相应调整为 509,090,909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9,090,909 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总数的 54.85%,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5.42%,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46,280,992 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占总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备注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深圳市远致投 深圳市远致投资 1 231,404,959 16.10 0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资 国泰君安君享 管-招商银行- 2 天健如意集合 国泰君安君享天 69,421,487 4.83 0 资产管理计划 健如意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嘉兴硅谷天堂 嘉兴硅谷天堂恒 恒智投资合伙 3 智投资合伙企业 46,280,990 3.22 0 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 伙) 深圳市高新投 深圳市高新投集 4 46,280,992 3.22 0 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拉萨市达实投 拉萨市达实投资 5 资发展有限公 23,140,496 1.61 23,140,496 质押 发展有限公司 司 红土创新基金- 银河证券-深圳 11,570,248 0.80 0 市创新投资集团 红土创新基金 有限公司 6 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 银河证券-红土 11,570,249 0.80 0 创新红石 8 号资 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国信弘 深圳市国信弘盛 7 盛股权投资基 股权投资基金(有 23,140,496 1.61 0 金(有限合伙) 限合伙) 8 深圳市凯富基 深圳市凯富基金 23,140,496 1.61 23,140,496 质押 2 序 持有限售股 占总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备注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金管理有限公 管理有限公司 司 深圳市创东方 深圳市创东方长 9 长兴投资企业 兴投资企业(有限 11,570,248 0.80 0 (有限合伙) 合伙) 深圳市架桥富 深圳市架桥富凯 凯一号股权投 10 一号股权投资企 11,570,248 0.80 0 资企业(有限 业(有限合伙) 合伙) 合计 509,090,909 35.42 46,280,992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9,182,589 35.43 -509,090,909 91,680 0.01 高管锁定股 91,680 0.01 0 91,680 0.01 首发后限售 509,090,909 35.42 -509,090,909 0 0.00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28,160,053 64.57 509,090,909 1,437,250,962 99.99 三、总股本 1,437,342,642 100.00 0 1,437,342,642 100.00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君享天健如意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嘉兴硅谷天堂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 投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市创东方长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架桥富凯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10 名股东均承诺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股份自公司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3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况。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致行动人,其对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六个 月以内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计划。如未来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承 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健集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谢良宁 彭 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