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030,3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7.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999.78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 23,399,999.98 元后,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176,599,999.8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 行费用 1,6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4,949,999.80 元,存入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福田支行”)开立 的账号为 755900416510102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48400021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1,874,362,880.85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建设投入 433,621,018.90 元 ( 包 括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1 53,358,750.60 元)、归还银行借款 1,00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440,740,000.0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861.95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项 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874,361,018.90 元。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本年度使用情况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注) 2,174,949,999.80 以前年度已投入 1,823,242,770.05 以前年度情况 利息收入 12,043,459.70 账户手续费支出 1,541.95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749,147.50 置换先期投入天健科技大厦项目自筹资金 0.00 直接投入天健科技大厦项目 51,118,248.85 本期支出情况 归还银行借款 0.0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账户手续费支出 320.00 本期收益情况 利息收入 1,006,272.40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250,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63,636,851.05 注: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公司自行支付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0.00 元后的金 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00,587,118.95 元,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13,049,732.10 元,其中本年度收到存 款利息收入 1,006,272.40 元;期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 款 的 余 额 为 250,000,000.00 元 , 期 末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实 际 余 额 为 63,636,851.0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募 2 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市 政工程总公司分别在招行福田支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招行福 田支行和保荐机构以及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招行福田支行和保荐 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 《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 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0416510102 33,959,212.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0151010503 29,677,638.66 合计 - 63,636,851.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7,436.10 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1,363.69 万元(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 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的余额为 25,000.00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 6,363.6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公司将天健科技大厦项目投资规模缩减而节余的募集 资金 44,07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 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附表 2)。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天健 集团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 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健集团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天健集团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4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49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1.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07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074.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436.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6% 截至期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末投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变 本期投入金额 进度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更) (%)(3) 效益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天健科技大厦项 2017 年 10 是 120,000.00 73,421.00 5,111.82 43,362.10 59.06 -1,161.00 否 否 目 月底 2、补充流动资金 是 100,000.00 144,074.00 144,074.00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000.00 217,495.00 5,111.82 187,436.10 86.18 -1,16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0,000.00 217,495.00 5,111.82 187,436.10 86.18 -1,161.00 天健科技大厦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1、装修免 租期原因,新进场租户会给予 3-5 个月免租期,租金回收需要时间;2、科技大厦所处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置目前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备,道路还处于施工完善阶段,出入不方便,出租率不及预期; 3、新招的 2 家大的商铺,由于自身经营原因无力承担租金而选择退租;4、部分物业空置, 正处于策划出租阶段或处于招租期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将天健科技大厦投资规模缩减而节余的募集资金 44,07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335.88 万元进行置换,详见公司 2016 年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10 日披露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7,436.10 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 31,363.69 万元(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25,000.00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 账户实际余额为 6,363.69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募集资金总额217,495.00万元为已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65.00万元后的金额; 注2:截至报告期末,天健科技大厦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表中“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募集资金支付进度。 6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际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投入金额 (%)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 期 (3)=(2)/(1) 补充流动资金 天健科技大厦项目 44,074.00 0.00 44,074.00 100.00 - - - 否 合计 - 44,074.00 0.00 44,074.00 100.00 - - - 否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天健科技大厦投资规模缩减而节余的募集资金 44,074 万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 年 5 月 31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良宁 彭 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