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7-06
债券代码:112831 债券简称:18 天健 Y1
债券代码:149095 债券简称:20 天健 Y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0 年 6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天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
协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受托管理
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
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总发行额度 25 亿元,已发行额度为
25 亿元,剩余未发行额度为 0 亿元。其中,已发行 2 期公司债券为“18 天
健 Y1”、“20 天健 Y1”,详见下表:
债券 债券余
债券全 债券 发行 到期 期 还本付息
序号 额(亿 利率
称 简称 代码 日 日 限 方式
元)
本期债券
以每 3 个
深圳市
计息年度
天健
为 1 个周
(集团)
期,在每
股份有
个周期
限公司
末,发行
2018
人有权选
年面向
18 择将本期
合格投 2018- 2021-
1 天健 112831 18.00 3+N 5.96% 债券期限
资者公 12-21 12-21
Y1 延长 1 个
开发行
周期(即
可续期
延长 3
公司债
年),或
券 (第
选择在该
一期)
周期末到
(品种
期全额兑
一)
付本期债
券。
深圳市 本期债券
天健 以每 3 个
(集 计息年度
团)股 20 为 1 个周
份有限 2020- 2023- 期,在每
2 天健 149095 7.00 3+N 4.45%
公司 4-16 4-16 个周期
Y1
2020 末,发行
年面向 人有权选
合格投 择将本期
资者公 债券期限
开发行 延长 1 个
可续期 周期(即
公司债 延长 3
券(第 年),或
一期) 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
期全额兑
付本期债
券。
以上各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且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19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天健集团”、“发行人”)接到其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的通知,其正在筹划组建市属国有全资的
建设控股集团,并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38,637,781 股全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47%)无偿划转至建设控股集团。
2019 年 12 月 25 日,深圳市国资委筹划组建的建设控股集团完成工商登记,
名称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国资委现已与特区建工集团签署《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深
圳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天健集团438,637,781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特区建工集团。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信用代码:11440300K317280672
(2)法定代表人:余钢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9 楼
2、划入方: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XRG33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 7019 号天健商务
大厦 19 楼
(4)法定代表人:韩德宏
(5)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5 日
(7)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规划咨询;建筑工程设备、新型材料、构件的研发、
销售;地下空间投资开发和建设;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许可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投资、施工、运维;建筑工程
设备、新型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养;园林、绿化设
施管养;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土地开发;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建筑产业人才
培养;新型建筑业投资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四)《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划出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划入方: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标的:深圳市国资委所持有 天健集团 23.47%的股份,持股数量为
438,637,781股
2、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为标的股份,即深圳市国资委所持有天健集团23.47%的
股份,持股数量为438,637,78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A股。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
月31日,以天健集团在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作为本次无偿划转的依据。
3、标的股权划转及审批、变更登记
(1)双方就本次无偿划转已取得其各自内部具有合法权限的决策机构的审
议批准。
(2)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及协助办理本次无偿划转
所需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
登记在特区建工集团名下。
(3)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之日起由特区建工集团享有。特区建工集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深
圳市国资委对标的股份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亦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
(4)标的股份自划转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特区建工集
团享有或承担。
4、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天健集团职工分流安置情形。
5、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的处置
天健集团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
次无偿划转并不改变天健集团的独立法人地位。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天健集团
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均由其依法继续承担。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无偿划转前持有股份 无偿划转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8,637,781 23.47% 0 0%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 0% 438,637,781 23.47%
三、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特区建工集团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无变化,仍为深圳市国资委。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确认
手续。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受
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18 天健 Y1”、“20 天健 Y1”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