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3-2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章节条款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修订依据或理由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一)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 (二十一)审议并提出拟实施管理层和
第三条 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定公司及所 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定公司及所属
(二十一)款
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 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二十四)款
(二十五)款 案; (二十二)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
(二十二)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 上市公司减持事项;审议减持参股上市公司
股上市公司减持事项;审议减持参股上市 股份的后评价报告;
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 (二十三)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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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 评价报告,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
我评价报告,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 有效实施;
设和有效实施; (二十四)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
(二十四)审议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让参股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相关国资 (二十五)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等
监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的事项; 规定,审议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国有股东转让
(二十五)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国资 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
监管规定,审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自身运作
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进行资 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
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 (二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 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 (二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
第五十五条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时, 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时,由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三)款 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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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条件
的条件下,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 下,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
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项。 供的按揭担保以及在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
等项目中为被搬迁房产解除抵押提供的阶
段性担保的事项。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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