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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1-05-2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1-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030,303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6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
2,199,999,999.78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 23,399,999.98 元后,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6,599,999.8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
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4,949,999.80 元,
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福田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 755900416510102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及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4840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循
制度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
司分别在招行福田支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
存储与使用。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招行福田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以及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招行福田支行和国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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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0416510102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0151010503               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所有
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942.34 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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