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1-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
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光明区玉塘和上村两
个文体中心 PPP 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佳兆业文化
体育(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光明区玉塘和
上村两个文体中心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投标;授权公司管
理层按相关规则及程序,全权办理本项目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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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公司为棚户区
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
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
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5.0236 亿元,其中为宝安区新安街道宝
城 43 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碧海花园棚改
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为
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罗湖
棚改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 236 万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
保。
因部分贷款银行规定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内,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
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碧海花园棚改项目向华夏银行提
供担保额度减少 1 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提供担保额度减少
500 万元,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额度增加 1 亿元,
调整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碧海花园棚改项目解除被搬迁
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4.9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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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罗湖棚改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提
供担保额度增加 243 万元,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额
度增加 257 万元,调整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罗湖棚改项目
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73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92.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16%,无逾期担保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集团经营班子任期考核工
作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天健集团经营班子任期考核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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