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03-19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目 录
1、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1
2、关于风险评估的说明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与其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并合
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按照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做出认定。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所做的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
风险评估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
工作,以对中信财务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相关的风险评估是否不存在重大缺陷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中信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程序,以及对中信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
管指标等执行了审阅程序和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
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风险管理体系评价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体系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信
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
展金融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仅供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评估的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明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赐麒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评估的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2年11月19日,由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4635Q。公司于2012 年10月16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简称“银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63H111000001)。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475,134.75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204,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2.94%;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出资124,603.07万元,持
股比例为26.22%;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2.63%;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79%;中信重工开诚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出资13,706.34万元,持股比例为2.88%;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12,460.31万元,持股比例为2.62%;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1,214.28万元,持股比例为2.36%;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出资
6,230.15万元,持股比例为1.31%;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6,230.15万元,持股比例为1.31%;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出资6,230.15万元,
持股比例为1.31%;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6,230.15万元,持股比例
为1.31%;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230.15万元,持股比例为1.31%。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法定代表人:
张云亭。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
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
兼业代理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
总经理负责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设置的部门为公司业务部、投资业务部、国
际业务部、资金结算部、信息科技部、财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审计部、行
政人事部、党务工作部、监察部。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
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
稽核。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信集
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的发展规划,并接受中信集团的指导。
截至 2018 年末,组织结构图如下:
2019 年 2 月,公司组织结构作了调整,设置情况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内部稽核
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核委员会和
投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
公司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2018 年公司汇总、整理、修订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公司已颁布 124 项规章制度,
其中涵盖:公司治理类 14 项、业务管理类 39 项、信息科技类 10 项、财务管理类
17 项、风险管理类 20 项、稽核审计类 5 项、行政人事类 19 项。
(三)内部控制措施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
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
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授权批准。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
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办
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用鉴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房地
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
理办法》、《票据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授
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授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授信评审工作规
范》等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
离。
(2)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收、展期及
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公司根据《资产分类管理办法》、《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
《准备金计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
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
了《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制度,明确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范围,确定公司开展自
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投资业务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
范围、组合、策略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公司根据《自营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风险业务部与投资部组成
投后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每半年一次)检查,形
成检查报告,对投资项目进行五级分类,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
项目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投后管理小组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对执行结果
进行跟踪。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集团内相关规章制度,参照《内部
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稽核审计管理
办法》。
稽核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
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
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程序
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制订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计
算机网络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
限公司软件产品购置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办公用计算机设备的软件安
装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机房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终端用
户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防病毒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
度,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是完善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资金流
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投资方面公
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89.64亿元;负债总额515.18亿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74.46亿元,其中实收资本47.51亿元,一般风险准备4.48亿元,未分配利润2.14
亿元。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8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12亿元;实现税后净
利润4.70亿元。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8年末,公司的各项监管指
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20.01%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20.01%,符合监管要求。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28.60%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资本总额=40.89%
公司投资比例为40.89%,符合监管要求。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5.55%
公司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03%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为0.03%,符合监管要求。
综上,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
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银监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
求。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