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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海直: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9-02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14:30起,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11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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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35,141,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34,415,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25,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97%。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021,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9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25,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
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081,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8%;反对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56%;反对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44%;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2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081,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8%;反对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56%;反对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44%;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梁晓华、蔡嘉怡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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