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2020-10-20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均具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需
要的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份。
选举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提名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长江 王玉梅 苏梅 张金林 王培
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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