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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海直: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1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6,070,420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0.7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45,455,281.50元。2020年度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6,070,42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6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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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21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全部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联系人:徐树田、陈嵩
    咨询电话:0755—26723146,0755—26726431
    传真:0755-26723146,0755—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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