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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海直:关于中信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1-08-2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海直”)通过审阅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公
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照,以及其管理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等资料,对中信财务公司的经营
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中信海直认为:中信财务公司具有合
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
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规定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作出认定是中信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
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
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有
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风险管理体系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中信海直将对中信财
务公司风险持续进行评估,以保证在中信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附: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地址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戴卡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4635Q。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
       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63H111000001)。

       公司注册资本为 47.51 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4,000.00               42.94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124,603.07               26.22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12.63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3.79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3,706.34                2.88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60.31                2.62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214.28                2.36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合计                                            475,134.75              100.00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低层栋 B 座 2 层;法定
       代表人:张云亭。

2、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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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
   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设置的部门为公司业务部、
   国际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科技部、结算业务部、财务管理部、
   风险合规部、稽核审计部、行政人事部、党务工作部。公司建立对各项业
   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协调、监
   督和稽核。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集团”,中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的发展规划,并接受中信集团
   的指导。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组织结构图如下:




2、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内部
   稽核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
   审核委员会和投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
   监督和稽核。

   公司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
   流程。2021 年公司汇总、整理、修订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公司已颁布 147
   项规章制度,其中涵盖:公司治理类 15 项、业务管理类 45 项、信息科技类
   14 项、财务管理类 19 项、风险管理类 21 项、稽核审计类 5 项、行政人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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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28 项。

3、内部控制措施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
    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授权批准。

(2)信贷业务控制

   ①信贷管理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
   点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信用鉴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
   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票据再贴现业
   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
   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评审工作规范》等制
   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
   离。

   ②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收、展
   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产分类管理办
   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准备金计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的
   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建立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制度,明
   确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范围,确定公司开展自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金融
   市场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范围、组合、策略
   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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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组成投后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频率不低于每半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投资项目进行五级分
   类,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项目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
   投后管理小组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
   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集团内相关规
   章制度,参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稽核审计管理办法》。

   稽核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评估下列针对组
   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
   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
   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
   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制订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软件产品购置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办公
   用计算机设备的软件安装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机房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终端用户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
   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防病毒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
   作流程,明确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

4、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是完善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资
   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
   在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484.75 亿元;负债总额 406.80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4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 47.51 亿元,一般风险准备 5.18
   亿元,未分配利润 3.83 亿元。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17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4.92 亿元;实
   现税后净利润 3.79 亿元。

2、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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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
   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①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9.36%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19.36%,符合监管要求。

   ② 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36.63%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③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资本总额=55.18%公司投资比例为 55.18%,符合监管要
   求。

   ④ 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21.24%

   公司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⑤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02%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为 0.02%,符合监管要求。

   综上,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银
   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
   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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