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少华先生)2022-03-28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少华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缺席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马少华 8 0 8 0 0 否 0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至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共 8 次董事会,上述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
则,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
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
原则,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
关材料,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并运用专业能力及个人经验发表相
关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董事会审议
事项发表了共计8份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对2021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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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1)关于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关于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的意见
(2)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意见
3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意见
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按
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着责任、权力和
利益相统一的原则,会议核查了公司年度报告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披露情况,并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与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审议
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年度
绩效考核公司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
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薪酬管理制度不
一致的情形。
四、公司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检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
汇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
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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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
工作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
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
息披露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共 51 份。本人对公司 2021 年信息
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证所有披露内容均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
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
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参与了深圳证监局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及 12 月 28 日至 29 日举办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证券期货
犯罪修订解读”在线培训、新形势下资本市场“零容忍”政策解读在线培训以及
2021 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等多个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合
规和自律意识,完善履职能力。
七、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
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发生。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
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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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马少华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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