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文件,并就相关事 项进行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期履行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 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独立董事: 王玉梅 苏梅 张金林 王培 马少华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