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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海直: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3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度,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项监督
检查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监事会组织架构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由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工作。
    二、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的严峻考验,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
领,提升经营效能,增强发展动能,保障航空飞行安全,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经营业绩保持整体稳定。报告期内,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亿元,同比增
幅6.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亿元,同比下降21.20%。报告
期末公司总资产64.64亿元,同比下降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20
亿元,同比增幅4.03%。
    三、监事会2022年度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详情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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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2)关于注销子公司海直租赁的议案。
    (二)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共8次董事会会议。同时监事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并发表了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忠实、勤
勉、规范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
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提升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22 年度各重大决策严格依照了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尽职尽责,切实保障股东、公司利益及员工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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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应尽的责任义务,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审
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真实。
    (四)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

扎实深入的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善、健全且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
    (六)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报告期内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
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及时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2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及以前年度延续至2022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深圳市南头直升机场为公司在深圳地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此机场由公
司控股股东负责管理,公司向其支付租金有偿使用机场及其配套设施。公司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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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于2011年12月31日在已到期的原《机场使用与服务保障协议》的基础上,
签订了《深圳直升机场使用协议》,该协议长期有效。同时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
了《承诺函》,确保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正常使用深圳
直升机场及其配套设施。报告期公司支付直升机场使用费500万元。
    2.经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
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中信海直信息化及IT运维管理总包服务项目合同》《中信
海直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合同》。
    3.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4月18日召
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并
签署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了该协议。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额90,077.11万元,全
年利息收入为992.46万元;2022年公司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未发生过贷款业务。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均严格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有损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职地行使监督职能,加强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和信息披露的监督,提高监督履职能力,力求防
范经营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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