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7-8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奕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余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397,718,049.93 7,199,985,576.51 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82,513,638.74 2,419,906,806.13 2.5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0,190,777.98 40.30% 1,386,830,450.97 5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318,917.04 48.70% 152,167,808.02 -84.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096,168.99 26.71% 151,348,941.21 -84.4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4,623,084.31 68.9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01 48.58% 0.3398 -8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01 48.58% 0.3398 -8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0.73% 6.13% -30.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2,797.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803,022.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9.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1,019.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36,418.31 合计 818,866.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09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8% 166,035,045 0 质押 110,100,000 有限公司 林正刚 境内自然人 15.26% 68,317,498 54,653,918 质押 62,020,000 深圳市前海新富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7% 36,585,365 36,585,365 质押 36,580,000 阳实业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资管- 浦发银行-广发 原驰宜华健康 1 其他 2.37% 10,616,657 0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长安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长 安信托-长安投 资 904 号(浙银 其他 1.98% 8,872,105 0 资本)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1.55% 6,920,000 0 专用账户 华信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华信信 其他 1.46% 6,555,694 0 托工信 28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李岳雄 境内自然人 1.31% 5,846,181 0 质押 5,84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 其他 1.22% 5,475,837 0 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有限公司-润之 信 13 期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代妙琼 境内自然人 1.21% 5,399,123 0 质押 5,39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66,035,045 人民币普通股 166,035,045 林正刚 13,663,580 人民币普通股 13,663,580 广发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广发 原驰宜华健康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10,616,657 人民币普通股 10,616,657 计划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 安信托-长安投资 904 号(浙银资 8,872,105 人民币普通股 8,872,105 本)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6,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0,000 专用账户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 6,555,694 人民币普通股 6,555,694 托工信 2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李岳雄 5,846,181 人民币普通股 5,846,181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之 5,475,837 人民币普通股 5,475,837 信 13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代妙琼 5,399,123 人民币普通股 5,399,123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 4,092,271 人民币普通股 4,092,271 托工信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集团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说明 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宜华集团参与了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945,616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114,666万元,减少72.98%,主要由于本期运营资金需求增大和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85万元,减少65.69%,主要系本期因票据背书终止确认该项应收款项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8,401万元,增加172.31%,主要由于医疗工程未结算增多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93.5万元,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利息已收回。 5、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2,441万元,增加50.49%,主要系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多所致。 6、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4,982万元,增加38.37%,主要系部分医疗工程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增多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348万元,减少99.29%,主要系本期部分其他流动资变现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11,965.71万元,增加320.93%,主要系本期养老社区投入增加所致。 9、商誉期末比期初增加34,436万元,增加20.12%,主要系本期收购三级子公司余干仁和以及杭州医院项目。 10、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增加1,660万元,增加22.68%,主要系待摊销的装修款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95,641万元,增加88.30%,主要系公司增加流动性贷款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6,966万元,减少23.14%,主要系本年结算工程款增多所致。 13、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542万元,减少32.41%,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预收款转出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22,905万元,减少70.09%,主要系本期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581.22万元,减少70.34%,主要系本期按合同约定计提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44,423万元,减少73.44%,系本期偿还了中江信托的贷款所致。 17、应付债券期末比期初减少2,000万元,减少25%,系本期偿还到期债券所致。 18、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1,646万元,增加59.34%,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各项业务的业绩较上期均有 较快的增长。 19、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5,181万元,增加63.64%,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各项业务的业绩较上期均有 较快的增长。 20、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03.47万元,减少68.35%,主要系上年同期营改增业务所致。 21、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501万元,增加60.76%,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各项业务的业绩较上期均有 较快的增长。 22、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088万元,增加23.95%,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各项业务的业绩较上期均有 较快的增长。 23、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720万元,增加37.25%,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贷款规模扩大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11万元,增加65.59%,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5、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4,807万元,减少99.59%,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地产业务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23万元,减少77.05%,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比上年同期减少。 27、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2,764万元,减少77.04%,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无发生因股权转让收益产 生的缴纳所得税义务的事项。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1,026万元,增加68.96%,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同时收回部分工程保证金所致。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1,066万元,减少2,806.40%,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地产业务股权收到转让款所致。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6,646万元,减少110.07%,主要系去年同期融资规模较大所致。 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将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债券项目文件资料已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进行反馈回复工作。 2、2017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51% 的股权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购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60%的股权的公告》,同意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以现金15,045 万元收购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及其包含的股东权益,同时以现金 17,280万元收购徐雨亮、徐升亮持有的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60%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将直接 持有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并通过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湖州康复医院、湖州市 社会福利中心51%出资权益,同时直接持有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60%股权 。截止报告期末,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完成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事项因未在合同约定 的时间内取得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同意函(或标 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全票同意本次转让事宜),该收购协议已失效。 3、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剩余41.67%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根据本次收 购协议,公司将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剩余41.67%股权,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9,169万元,本次交易 后,公司将持有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亲和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亲和源正在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 4、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杭州养和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慈养老 年医院有限公司和杭州下城慈惠老年护理院股权的公告》,同意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在陆成良直接持有杭州养和医院 有限公司、杭州慈养老年医院有限公司和杭州下城慈惠老年护理院(以下简称“目标医院”)等各家目标医院40%股权以及陆 成良指定的公司直接持有各家目标医院60%股权的前提下,以现金2.28亿元收购陆成良指定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达孜赛勒康将通过收购陆成良指定的公司实际拥有各家目标医院60%股权。 5、2016年12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久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整体租赁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德胜 中路415号久茂大厦(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用于经营养老院及养老公寓,租赁物业地上建筑面积约34607.71平方米,实 际使用面积约50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总租金2.26亿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已预付租金13560万元。 6、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馨养老公司”)将其投资建设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 道仙桐路的《莲塘街道康馨养老中心及社会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莲塘项目)发包给本公司,即由本公司作为该 项目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方,合同总造价暂定6.78亿元。本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完工进度确认莲塘项目工程结算收入2.2亿元, 本期完成土方、基护及边坡、基桩总工程的43.5%。 7、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收购昆山长海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在徐连胜直接持有昆山长海医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目标医院”)20%股权以及徐连胜指定的公司直接持有目标医院70%股权的前提下,达孜赛勒康以现金6,335万元 收购指定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孜赛勒康将通过收购徐连胜指定的公司,实际拥有目标医院70%股权。 8、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收购江阴百意中医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在江阴百意中医医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意中医”)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达孜赛勒康 以现金11,220万元购买沈敏、尚亿投资、丁蕾、丁盛合计所持百意中医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孜赛勒康将持有百 意中医51%的股权。 9、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 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截止报告期未,公司委托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做尽职调查工作。 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收购湖州市社会 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余干 2017 年 03 月 0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仁和医院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公司收购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剩余 2017 年 04 月 1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41.67%股权 公司子公司收购昆山长海医院有限公司 2017 年 07 月 2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70%股权 公司子公司收购江阴百意中医医院股份 2017 年 08 月 08 日 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 51%股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 承诺事 承诺 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由 时间 情 况 股改承 诺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1、关于保障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关于 2015 正 公司实际控制人 避免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3、关于规 宜华集团作为 年 01 常 刘绍喜及控股股 范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以上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 月 30 履 东宜华集团 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期间 日 行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资产重 2015 正 组时所 2015 年 1 月 30 控股股东宜华集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通过减持股份方式协助林正 年 01 常 作承诺 日-2018 年 1 月 团 刚、林建新取得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月 30 履 29 日 日 行 1、关于规范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2、 2015 正 林正刚 关于众安康承租的部分房产瑕疵的声明与承诺;3、关于众 年 01 长期有效 常 安康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4、关于 月 30 履 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5、关于众安康履行招投标程序情 日 行 况的承诺; 林正刚、林建新、 避免同业竞争 1、关于避免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2、林 朱华、彭杰、邓 2015 承诺期限为长 正 正刚等 12 名自然人承诺众安康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宇光、侯旭英、 年 01 期有效。业绩承 常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黄微、夏青、阳 月 30 诺为 2015 年 1 履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7,800 万元、10,140 阳、孙玉香、邓 日 月 30 日-2018 年 行 万元、10,059.33 万元。 文芳和李红 4 月 30 日 林正刚、邓宇光、 承诺自众安康本次交易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少 60 个月内 彭杰、朱华、侯 2015 正 仍在众安康任职,任职期间,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在其他 2015 年 01 月 30 旭英、黄微、夏 年 01 常 与宜华地产、众安康有竞争关系的任何公司兼职。林正刚等 日-2020 年 01 月 青、阳阳、孙玉 月 30 履 众安康核心管理团队如违反任职期限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 30 日 香、邓文芳、李 日 行 偿责任。 红 关于不谋求宜华地产控制地位的承诺:在宜华地产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完成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会基于所持有的宜华地产的股 份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谋求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交 2015 正 2015 年 1 月 30 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 年 01 常 林正刚、林建新 日至 2018 年 1 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 月 30 履 月 30 日 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 日 行 任何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不与上市公司其他任 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2015 正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宜华地产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2015 年 3 月 19 年 03 常 新富阳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履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月 19 日 日 行 2015 正 年 03 常 新富阳 关于减少与规范与宜华健康关联交易的承诺 长期有效 月 19 履 日 行 股份解锁方式:①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且履行其 林正刚、朱华、 相应 2015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 彭杰、邓宇光、 可转让 20%;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 2015 正 李红、侯旭英、 应 2016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 年 02 2018 年 4 月 30 常 黄微、夏青、阳 可转让 30%;③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 月 02 日 履 阳、孙玉香、邓 应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让剩余 日 行 文芳 50%。上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2015 正 长期有效 刘绍喜及控股股 联交易的承诺函》;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年 12 常 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东宜华集团 4、《关于保障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月 01 履 日 行 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如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 2015 履 在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取得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 年 12 做出承诺时至 行 宜华集团 进行股权变动行为,而导致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遭受 月 01 承诺履行完毕 完 任何损失的,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并保证宜华 日 毕 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如因未取得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2015 履 司的同意进行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变动行为, 年 12 做出承诺时至 行 宜华集团 导致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宜华企 月 01 承诺履行完毕。 完 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并保证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日 毕 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如因未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5 正 司平远县支行的同意进行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12 做出承诺时至 常 宜华集团 股权变动行为,导致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 月 01 承诺履行完毕。 履 失的,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并保证宜华健康医 日 行 疗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广东宜华所持有的澄国用 2011 第 2011036 号及澄国用 2011 第 2011039 号土地因闲置被有关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 2015 正 或被有关部门收回,宜华集团自愿承担该风险及相关费用、 年 12 做出承诺时至 常 宜华集团 损失,并同意如发生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有关部门收回情 月 01 承诺履行完毕。 履 形,亦不影响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广东宜华 100%股权的 日 行 评估值及本次重组中根据评估值确定的广东宜华 100%股权 的交易对价。 奚志勇承诺亲和源未来盈亏情况如下:2016 年亏损不超过 3,000 万元、2017 年亏损不超过 2,000 万元、2018 年亏损不 2016 业绩承诺为 正 业绩承诺 超过 1,000 万元、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2020 年 年 06 2016 年 1 月 1 常 奚志勇 及补偿安 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履 排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日 30 日 行 10,000 万元。净利润指亲和源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所有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根据本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北京爱马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爱马仕”)、肖士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 2015 业绩承诺为 正 北京爱马仕投资 业绩承诺 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爱马仕、肖士诚承诺爱 年 12 2016 年 1 月 1 常 管理有限公司; 及补偿安 奥乐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 月 11 日-2021 年 04 月 履 肖士诚 排 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 日 30 日 行 润分别不低于 2,000.00 万元、3,502.00 万元、4,5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5,501.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西藏大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5 业绩承诺为 正 业绩承诺 西藏大同康宏医 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年 12 2015 年 1 月 1 常 及补偿安 疗投资合伙企 达孜赛勒康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月 11 日-2021 年 04 月 履 排 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日 30 日 行 1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165.00 万元、 11,141.00 万元、15,235.00 万元、19,563.00 万元、21,410.00 万元、23,480.00 万元。 关于同业 竞争、关 2015 正 刘绍喜;宜华企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 年 12 常 业(集团)有限 联交易的承诺函》;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 月 14 履 公司 4、《关于保障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方面的承 日 行 诺 关于同业 竞争、关 2015 正 联交易、 年 12 常 刘惠珍;刘妤 1、关于注入资产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 月 14 履 方面的承 日 行 诺 2015 正 关于合肥仁济肿瘤医院和武警上海总队医院项目注入的承 年 12 常 刘惠珍;刘妤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诺 月 01 履 日 行 2015 正 年 12 常 刘惠珍 其他承诺 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01 履 日 行 2015 正 2015 年 1 月 1 刘惠珍;刘妤;西 年 12 常 其他承诺 四五五一期续期经营承诺 日-2021 年 04 月 藏大同康宏医 月 01 履 30 日 日 行 2015 正 年 12 常 刘惠珍;刘妤 其他承诺 关于房屋环评及环保验收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01 履 日 行 2015 正 爱奥乐医疗器械 年 12 常 其他承诺 关于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处罚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深圳)有限 月 01 履 日 行 2015 正 年 12 常 刘惠珍;刘妤 其他承诺 关于社保及房产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01 履 日 行 关于同业 2015 正 北京爱马仕投资 竞争、关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年 09 长期有效 常 管理有限公司; 联交易、 月 19 履 1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占用 日 行 方面的承 诺 关于同业 竞争、关 2015 正 北京爱马仕投资 联交易、 年 09 常 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 月 19 履 肖士诚 方面的承 日 行 诺 2015 正 关于避免 西藏大同康宏医 年 09 常 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疗投资合伙企业 月 19 履 的承诺函 日 行 关于同业 竞争、关 2015 正 联交易、 年 09 常 刘惠珍;刘妤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 月 19 履 方面的承 日 行 诺 关于同业 竞争、关 2015 正 西藏大同康宏医 联交易、 年 09 常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疗投资合伙企业 资金占用 月 19 履 方面的承 日 行 诺 2015 正 达孜赛勒康医疗 年 09 常 投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承诺 关于最近五年未受到处罚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19 履 司 日 行 2015 正 年 09 常 刘惠珍;刘妤 其他承诺 关于医院房产及地上附着物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19 履 日 行 2015 正 西藏大同康宏医 年 12 常 疗投资合伙企 其他承诺 关于注入资产权属之承诺函 长期有效 月 11 履 业; 日 行 2015 正 西藏大同康宏医 年 09 常 其他承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长期有效 疗投资合伙企业 月 19 履 日 行 1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爱马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2015 正 金辉;肖士诚;珠 年 09 常 其他承诺 关于注入资产权属之承诺 长期有效 海华瑞天富股权 月 19 履 投资合伙企业 日 行 (有限合伙) 2015 正 北京爱马仕投资 年 09 常 其他承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长期有效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9 履 日 行 2015 正 北京爱马仕投资 关于持有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声明与承 年 09 常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管理有限公司; 诺 月 19 履 日 行 2015 正 西藏大同康宏医 关于持有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声明与 年 09 常 疗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承诺 月 19 履 (有限合伙) 日 行 徐雨亮、徐升亮承诺的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 标医院”)2017 年净利润 2,000 万元为基础,目标医院 2018 2017 业绩承诺期为 正 业绩承诺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年 03 2017 年 3 月 3 常 徐雨亮;徐升亮 及补偿安 15%,即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 月 03 日-2021 年 4 月 履 排 现的分别不低于 2,000 万、2,300 万元、2,645 万元和 3,041.75 日 30 日 行 万元;目标医院承诺期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即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345.93 万元 陆成良承诺,以其承诺的杭州养和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慈养 老年医院有限公司、杭州下城慈惠老年护理院(以下合称“目 标医院”) 2017 年合并税后净利润 3,000 万元为基础,2018 2017 业绩承诺期为 正 业绩承诺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年 04 2017 年 4 月 18 常 陆成良 及补偿安 于 10%,即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月 18 日-2021 年 4 月 履 排 实现的税后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3,300 万元、 日 30 日 行 3,630 万元和 3,993 万元。如在承诺期内,目标医院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税后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税 后净利润数,陆成良应当向达孜赛勒康进行现金补偿。 徐连胜承诺,以其承诺的昆山长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7 业绩承诺期为 正 业绩承诺 “目标医院”)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年 07 2017 年 7 月 27 常 徐连胜;黄伟 及补偿安 2021 年度实现的税后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13 万元、935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履 排 万元、1075 万元、1129 万元和 1129 万元。 日 30 日 行 沈敏;江阴尚亿 沈敏、江阴尚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丁蕾、丁盛、江 2017 业绩承诺期为 正 业绩承诺 股权投资企业 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2017 年度、2018 年度、 年 08 2017 年 8 月 8 常 及补偿安 (有限合伙);丁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600 月 07 日-2022 年 4 月 履 排 蕾;丁盛;江阴 万元、1,920 万元、2,308 万元、2,308 万元和 2,308 万元。 日 30 日 行 1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市百意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 或再融 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 励承诺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承诺是 否按时 是 履行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奕民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