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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3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125,913股,占公司总股本8.0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

    2015 年 3 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宜华健康”)
以向林正刚、林建新、朱华、彭杰、邓宇光、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孙玉
香、邓文芳、李红等 12 名自然人及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上海道基金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道基金滨”)、上海道基晨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
基晨富”)等 3 家机构发行 87,219,512 股股份及支付 14,784 万元现金的方式完成
了对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100%股权的购买,
同时向深圳市前海新富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实业”)非公开发行
36,585,365 股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向林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 号)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
司向林正刚发行 68,317,398 股股份、向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 3,505,691 股股份、向上海道基金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524,106 股股份、向林建新发行 8,098,862 股股份、向上海道基晨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482,398 股股份、向朱华发行 429,268 股股份、向彭
杰发行 429,268 股股份、向邓宇光发行 429,268 股股份、向李红发行 286,179 股
股份、向侯旭英发行 286,179 股股份、向黄微发行 286,179 股股份、向夏青发行
286,179 股股份、向阳阳发行 286,179 股股份、向孙玉香发行 286,179 股股份、向
邓文芳发行 286,17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585,36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已向核准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7,219,512 股,
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11,219,512 股。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新股 36,585,365 股上市,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 447,804,877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林
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 号),核
准公司向林正刚等 12 位自然人及南海成长等 3 家机构发行股份共计 87,219,512
股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2 月 2 日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变更为 411,219,512 股。

    2015 年 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林
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585,365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447,804,877 股。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447,804,87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共计转增 179,121,95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626,926,827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0,125,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 11 名,证券账户数为 11 户。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

                   所持限售     本次可上市    通股数占上市   流通股数占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流通股数量    公司无限售流   上市公司总    股数量

                                               通股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林正刚     47,822,179    47,822,179          9.10%        7.63%             0

 2      朱华         300,488       300,488           0.06%        0.05%             0

 3      彭杰         300,487       300,487           0.06%        0.05%             0

 4      邓宇光       300,487       300,487           0.06%        0.05%             0

 5      李红         200,325       200,325           0.04%        0.03%             0

 6      侯旭英       200,324       200,324           0.04%        0.03%             0

 7      黄微         200,324       200,324           0.04%        0.03%             0

 8      夏青         200,325       200,325           0.04%        0.03%             0

 9      阳阳         200,325       200,325           0.04%        0.03%             0

 10     徐强         200,325       200,325           0.04%        0.03%             0

 11     邓文芳       200,324       200,324           0.04%        0.03%             0

       合计        50,125,913    50,125,913         9.56%        8.00%              0


       注 1: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
李红、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徐强、邓文芳持有的限售股份总数分别为
34,158,699 股、214,634 股、214,634 股、214,634 股、143,089 股、143,089 股、
143,089 股、143,089 股、143,089 股、143,089 股、143,089 股;按照以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后,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微、
夏青、阳阳、徐强、邓文芳持有的限售股份总数分别为 47,822,179 股、300,488
股、300,487 股、300,487 股、200,325 股、200,324 股、200,324 股、200,325 股、
200,325 股、200,325 股、200,324 股。

       注 2:宜华健康向孙玉香发行 286,179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众安康股权,原
股东孙玉香已去世,其原持有宜华健康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943 股全部由其合法
继承人徐强(身份证号码:220203******232735)继承,相关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鉴于徐强所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继承于孙玉香,因此,孙玉香取得股份时所作出的相关承
诺均适用于徐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做出的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关于众安康后勤集团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承诺

                     林正刚、林   林正刚等 12 名自然人承诺       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

                     建新、朱华、 众安康 2014 年、2015 年、      告》众环专字 2018011232

                     彭杰、邓宇   2016 年、2017 年经审计的扣     号),众安康扣除非经常
        关于业绩补
                     光、侯旭英、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
   1    偿的承诺及
                     黄微、夏青、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的净利润为 15,295.10 万
        履行情况
                     阳阳、孙玉   于人民币 6,000 万元、7,800     元,超过了业绩承诺数,

                     香、邓文芳、 万元、10,140 万元、10,059.33   业绩承诺方已实现 2014

                     李红         万元。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及 2017 年度的业绩承

                                                                 诺。上述业绩承诺已全部

                                                                 完成,承诺人无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
                                 为保障发行股份认购资产交

                                 易对方对《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有关业

                                 绩补偿条款的履约能力,本

                                 次发行股份认购资产交易对

                                 方在锁定期满后,按照以下

                                 方式解锁:

                                 (1)林正刚、朱华、彭杰、

                                 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
                                                              众安康 2017 年度实际盈
                                 微、夏青、阳阳、孙玉香、
                                                              利数为 15,295.10 万元,
                                 邓文芳等 11 名自然人以众
                                                              超过承诺业绩数,业绩承
                                 安康股权所认购股份解锁方
                  林正刚、朱                                  诺方 2017 年度的业绩承
                  华、彭杰、     式:
                  邓宇光、侯                                  诺已完成,且申请股份解
     关于股票锁                  ①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2                 旭英、黄微、                                除限售股东所持宜华健康
     定期的承诺
                  夏青、阳阳、   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 2015
                  孙玉香、邓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已超过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
                  文芳、李红                                  36 个月。前述申请解除限
                                 (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
                                                              售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的
                                 让 20%;
                                                              情形。
                                 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

                                 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 2016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

                                 (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

                                 让 30%;

                                 ③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全部业

                                 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

                                 生的为准)可转让剩余 5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345,424       16.17%                -50,125,913         51,219,511         8.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581,403       83.83%               +50,125,913         575,707,316     91.83%
三、股份总数         626,926,827       100.00%                            0     626,926,827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宜华健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徐
     强、邓文芳履行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相关承诺,本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