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债券申请追加担保并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债券申请追加担保并提供反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立场,对为公司债券申请追加担保并提供反担保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履
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向本次债券的债券权利人的兑付本息义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增加公司本次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信
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本次
债券发行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反担保,有利于降低债券发行成本,有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的顺利实施。本次被担保方系公司本身,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债
券申请追加担保并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成才 王振耀 袁胜华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