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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9-09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 宜健 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3: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
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 2019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
下午 1:00 至 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 2019 年 2 月 17 日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9,028,213 股,
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8.8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7,485,505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0.64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51,542,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21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于鹏、郭佳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
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369,028,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于鹏、郭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
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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