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公司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

担保,主要为公司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所需融资需求之担保措施,公

司提供抵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董

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成才                 王振耀                袁胜华




                 日期: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