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关于子公司拟终止及转让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0-10-09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88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 宜健 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终止及转让
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20 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收购余干县楚东
医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
勒康”)以现金 28,494 万元收购姜奕杨所持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余干楚东”)35%的股权和叶新样所持余干楚东 25%的股权。
同日,达孜赛勒康与姜奕杨等对手方签署《关于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的
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达孜赛勒康累计向余干楚东支付人民币 7,550 万投资款。
已办理工商过户变更手续。因支付投资款未达到应支付款项的 50%,故余干楚东
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9 年 11 月 27 日,因本交易对手方未及时执行协议相关房产过户条款。
达孜赛勒康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权利。
2019 年 12 月 21 日,因交易对手方违约,达孜赛勒康暂停支付股权转让款。
姜奕杨、叶新样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上述案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其它原因,均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报告》、《2020
半年度报告》相应章节。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以来,达孜赛勒康旗下医院的经营均
受到不同程度正负面的影响。为公司稳健经营需要,做大做强公司核心企业,保
证公司业绩持续增长。进一步做好长期迎战疫情的准备。
公司通过梳理、整合公司部分经营性债务、债权。公司、子公司与相关 24
方达成一揽子《清算协议书》。支付低效股权、债权、权益等,减免、冲抵公司
对外债务。将回收资金用于支持核心企业,持续发展。
此背景下,顺利解决余干楚东相关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公司子公司终止及转让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根据《清算协议书》、《终止及转让协议》相关约定,
将享有的余干楚东全部权益的 16%转让给天津信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信本”),用于抵偿对天津信本与达孜赛勒康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南昌大学附
属三三四医院之间的 7550 万元债务,并将剩余 44%的股权变更至姜奕杨。本次
交易结束后,达孜赛勒康将不再持有余干楚东任何股权。
《清算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清算
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6)。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
司子公司终止及转让余干楚东股权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
公司名称:天津信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汉公路 13888 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 188 号 4
号楼 41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小晶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企业管理咨询;
医院管理咨询;医疗设备租赁、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李小晶持有天津信本 100%股权。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天津信本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南昌大道北侧 B79 地块
法定代表人: 叶新样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体检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
管内科;肾病学;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耳鼻咽喉科;肿瘤
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临床体液、血液科;临床化学
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
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达孜赛勒康持有 60%股权,姜奕杨持有 40%股权。
(一)截止目前,达孜赛勒康所持有的余干楚东 60%股权,因在(2020)津
03 民初 793 号案件项下,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姜奕杨持有的 40%
股权质押给达孜赛勒康。
(二)因本交易对手方,未及时执行协议相关房产过户条款。达孜赛勒康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9)沪 0104 民初 26007 号,主张
权利。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因交易对手方违约,达孜赛勒康暂停支付股权转让款。姜奕杨、叶新样向法
院提起诉讼。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指定由上
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0)沪 0104 民初 21054 号,该案尚未开
庭审理。
(三)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6 月
总资产 254,945,697.14 255,596,122.48
净资产 116,882,043.37 119,741,226.41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41,423,953.65 77,826,875.59
净利润 7,640,057.43 2,859,183.04
(四)余干楚东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五)本次交易,姜奕杨同意该转让并放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行使优先购买
权。
(六)余干楚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达孜赛勒康
乙方 1:姜奕杨
乙方 2:叶新样
丙方: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
丁方:叶蓉
戊方:天津信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就甲方已经完成的投资额人民币 7550 万元,折算为丙方公司权益的 16%,
对应丁方股权的 16%(对应注册资本 1280 万元)。
2. 甲方将前述 16%的公司权益及股权转让给戊方,用以抵偿对戊方的同等
债务。剩余登记在甲方名下的 44%股权返还给乙方 1,同时解除乙方 1 质押给甲
方的 40%丙方股权,用以终止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签订的《收购协议书》。
3. 协议的生效条件:甲方及戊方等签订的《清算协议书》已经生效,本协议
经各方签署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且股权转让及返还登记完成。
4. 协议生效同时,甲方、丙方签订的《收购协议书》终止,各方不再履行。
5. 协议生效后,甲方及乙方应撤回就《收购协议书》针对对方分别提起的
诉讼。
五、涉及本次终止与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终止与转让余干楚东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与转让余干楚东股权,有利于解决达孜赛勒康的合同诉讼纠纷,优
化达孜赛勒康的资产结构。因余干楚东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终
止与转让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案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