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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5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3: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董事
会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本次股东大会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6,662,8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7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294,431,4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5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72,231,4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297%。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国
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郭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
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清算协议书>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366,661,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0,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5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郭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
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