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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99%出资份额的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 2021-13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99%出资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
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持有非营利性医院合肥仁济肿
瘤医院(以下简称“合肥仁济医院”)99%出资份额,拥有其 99%的举办者权利。
因合肥仁济医院被告知,其所租赁经营办公场所因不可抗力原因,租赁期限提前
到期。如合肥仁济医院未能在有效期限内,完成新经营办公场所的选址和装修、
验收及系列手续,将面临医疗许可证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合肥仁济医院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部署,若
继续出资合肥仁济医院用于经营场所的租赁及装修,或者终止营业,都将付出巨
大成本支出,且合肥仁济医院未来长期不能为公司产生正向收益,营利能力重大
不确定性。为有效地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转让所持有的
合肥仁济医院的出资份额,最小程度降低经营风险、经济损失。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99%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
司达孜赛勒康转让其持有的合肥仁济医院 99%出资份额。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合肥
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诚”)。

    达孜赛勒康对合肥仁济医院的账面投资净值为 3,915.94 万元,截至本次转
让前,达孜赛勒康欠付合肥仁济医院往来款人民币 2,013.78 万元,合肥仁济医
院欠付达孜赛勒康管理费人民币 34.05 万元。本次转让的各方,已同意该项债权
债务相互抵消,且合肥中诚、合肥仁济医院同意免除达孜赛勒康剩余应付往来款
1,979.73 万元的清偿责任。最终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为 170 万元人民币。


                                    1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NB6FY2J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 C602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家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医院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
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中诚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新设立的公司,其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陈家隆                                  40



                                    2
                 凌莉                              30


                李孔菊                             30


   合肥中诚及其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合肥中诚及其股东均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单位概况

   1、名称: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2、法定代表人:杨劲松

   3、住所:黄山路 316 号

   4、开办资金:贰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5、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5,268,646.34          47,207,867.97


       负债总额              22,995,255.21          16,450,801.49


        净资产               32,273,391.13          30,757,066.48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12,901.79            9,537,102.90

                                      3
        净利润             -2,249,286.17              -1,516,324.65


    (二)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达孜赛勒康持有的合肥仁济 99%出资
份额,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合肥仁济医院为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医院,达孜
赛勒康拥有其 99%的举办者权利。合肥仁济医院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转让出资份额未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3、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达孜赛勒康对合肥仁济医院的账面投资净值为
3,915.94 万元。

    4、截至本次转让前,达孜赛勒康欠付合肥仁济医院往来款人民币 2,013.78
万元,合肥仁济医院欠付达孜赛勒康管理费人民币 34.05 万元。本次转让的各方,
已同意该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且合肥中诚、合肥仁济医院同意免除达孜赛勒康
剩余应付往来款 1,979.73 万元的清偿责任。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医院):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一)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丙方 99%的出资份额。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将其所有的丙方全部出
资份额及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乙、丙方一致同意,免除甲方与欠付丙方款项人民币 1979.73 万元的清

                                     4
偿责任,成交价为人民币 170 万元。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作协议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均构成违
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应当就应付
未付款按照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任意一期付款
迟延支付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甲方股东决策程序未通过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无息
返还在本协议项下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且不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协议生效

    转让协议书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应经过甲方股东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五、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系各方依据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肥仁济医院的账
面价值,在免除达孜赛勒康应付往来款清偿责任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价格。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亦不会产生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
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医院,主要系合肥仁济医院的经营
办公场所租赁期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到期,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合肥仁济医院的经
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部署,合肥仁济医院短期未能为公司产生收益。为
有效地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及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公司经审慎决定,转让所持有
的合肥仁济医院的出资份额。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5
形。

    合肥仁济医院为公司子公司旗下非营利性医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的范围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
结果为准。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医院出资份额事项是经公司与达孜赛
勒康审慎研究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出资份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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