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我们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审 核,我们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体董事的提名,聘任詹纯新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 官;同意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提名,聘任熊焰明先生、孙昌军先生、郭 学红先生、付玲女士、杜毅刚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黄建兵先生、秦修 宏先生、王永祥先生、罗凯先生、田兵先生、唐少芳先生为助理总裁, 申柯先生为投资总监,杨笃志先生为助理总裁。 独立董事: 黎 建 强 赵 嵩 正 杨 昌 伯 刘 桂 良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