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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联重科: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9-006 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 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 17:00 在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中联科技园第九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何建明先

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提名并表决,选举王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

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

   (王明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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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傅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对傅筝女士任职期间勤

勉尽责及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刘权先生、职工监事刘驰先生持股情

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6.8052 万股,

刘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7.9211 万股。

       刘权先生、刘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管理,公司亦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

锁定事宜。公司及监事会对刘权先生、刘驰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

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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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王明华先生简历

    王明华先生,男,1964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

会计师。自 2006 年 8 月至今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

员、湖南省财政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湖南省第二届不良资产

核销专家审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自 1993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

担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其间:1999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2 月兼任湖南鑫湘矿业集团总会

计师,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兼任中南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总会

计师)。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担任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三

办事处主任,派驻华菱集团、湘钢集团、涟钢集团、衡阳钢管集团、

海利集团、株洲化工集团、湘投控股集团专职监事;自 2004 年 4 月

至 2006 年 8 月,担任湖南省国资委机关党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王明华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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