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
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监督
的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会的决策、执行层的经营
管理行为依法进行了监督。
2、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3、对公司董事、执行层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执行公司职务是否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监督,未发现违法
及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正确、有效的行使监事会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
大会,及时了解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资料(如重大投资、购买和出售
资产、关联交易等)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5、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司日常财务状况进行了定期检查。
6、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参加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举办的
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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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在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
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其具体情况为: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A股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7年年度报
告》、《公司H股2017年度初步业绩公告》、《公司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
销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17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关于批准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批
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
案》、《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公司A股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8年中期
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资产拟核销的议案》、《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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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
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
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18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监事会已经审阅了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无异议。
2、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司日常财务状况进行了定期检查,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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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信息披露无虚假、欺诈、误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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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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