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王 明 华 何 建 明 刘 小 平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