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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联重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3-3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9]17493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
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联重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联重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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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19]17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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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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