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7-12-2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
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进行选聘。聘任董事长丁治平先生兼任公司
总经理;继续聘任王炜先生、李润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新霞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丁治平先生提名,聘任李润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后,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相关人员
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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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胡本源、邓峰、徐世美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