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18-10-16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8-5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预案》,以不超过 433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 4.33 元/股,回购总股数在 1000 万股以内,具体内容
详见 2018 年 6 月 23 日、7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后,积极推进回
购准备工作,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报告书》。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距离回购期届满尚余三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
司就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公告如下:
自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报告书》至今,公司正在筹划对部分资产进行优化处置,该事项已
在洽谈中,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进
行 2018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预定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2018 年三
季度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补
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
指引》的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 公司定
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其他情形。因上述限制性规定,致使公司未实施回购方案。
在公司回购实施过程中,因上述限制性规定对公司回购实施产生
影响,致使公司未能按照方案实施回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即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将依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