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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18-10-30  

						                           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
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暨资产出售事宜以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选聘的评估机构与
公司、交易双方及标的资产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证书,预评估依据充分,预评估价格合理。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和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
资产结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股权
转让暨出售资产事宜,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胡本源、邓峰、徐世美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