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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实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信息披
露、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
各方面作了检查和监督,现将 2020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020 年,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
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资产购买出售
情况、贷款及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及财务资助等情况,审阅外聘会计事务所对公
司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监事会成员通过参加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予以监督检查。监事会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
外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
况,履行监督职责。
    (二)加强法规学习,提升监事会监督专业水平
    监事会不定期学习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学习其他公司监事会工作经
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
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每个监
事会成员都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掌握公司运营情况,为更好的行使
监事的职责、解决公司实际问题。
    (三)监事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0 年监事会会议内容开及审议的相
关议案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以子公司部分
资产抵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核销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运营情况的意见》.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关于取消内部划转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
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受让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份额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均于会议召开次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二、2020 年度监事会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独立运作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都符合相
关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均能够按要求进行,各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
告期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
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和完
善内控规范工作方案,陆续组织实施了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2020 年
度内控评价工作,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公司建立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
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在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时
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2020 年度,公司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出现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
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对公司监督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忠实履行
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度执行;
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切实维护
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