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2021-07-2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40%股
权转让给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由
新动能基金公司支付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对于本次交易,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为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为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业务
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为本次
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评估
假设合理;其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
对标的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完全市场化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是市场化
协商结果,交易定价过程公允,整个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马新智 张海霞 张磊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