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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22-07-01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房地产子
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及再次挂牌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先后两次将持有国际置地 100%股
权和中化房产 100%股权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期间均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拟调整转让方案, 再次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从公司
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到两房地产公司受市场和自身产品业态影响,房产销售不
畅,经营较为艰难,对公司业绩贡献较少。此外,后续开发项目存在经营成本增
加、土地增值税缴付较大等因素,而两房产公司自身缺乏融资能力,后期仍需公
司不断投入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主产业的资金供给,给主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前次挂牌情况,综合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交投清淡、投资持续降温及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本次股权转让调整方案。
   依据调整方案,若股权转让最终交易价低于所有者权益账面净值,将产生损
失,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但将有利于房地产业务长期股权投资尽快变
现,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发展主业,摆脱政策对涉房企业的限制,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认为本次调整转让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将提交新疆产权交易所再次挂牌征集意向受让
方,待确定意向受让方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股权转让方案及再次挂牌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刘煜、汤先国、徐辉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