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22-07-02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证券代码:000159 编号:2022-83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国际实业”)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向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动
能”、“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标的公司”)40%股权。具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 2021 年 8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根据2021年8月11日披露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其
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易对
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等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告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的承诺
关于重大资产出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售所提供信息真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实、准确和完整
重大遗漏,将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本公司合法持有万家基金 40%的股份,该等股权已质押
关于资产权属的
给本次交易对手方新动能基金公司,除此以外不存在委托持
承诺函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代持股的情形,不存在禁止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
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万家基金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
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
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万家基金合法存续
的情况。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采取
以下措施:
(1)剥离非主营业务,聚焦主业
本次交易,公司剥离与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将
财力、物力集中到主业发展上,聚焦实体经济,有利于公司
既定产业战略的实施。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
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
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
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
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
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
关于重大资产重
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
组摊薄即期回报
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的承诺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已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
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
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
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
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
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未来,若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
范性文件存在不符之处,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
行修订,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本公司亦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公开谴责等情况。
关于合法合规事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
项的承诺函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
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上市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关于重大资产出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中本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售所提供信息真
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实、准确和完整
漏,将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本人亦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
谴责等情况。
关于合法合规事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项的承诺函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 36 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
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关于重大资产重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组摊薄即期回报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的承诺 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时任监事长张彦夫系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除监
事长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自本报
告书出具日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关于股份减持计
公司时任监事长张彦夫系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承诺:
划的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人无减持国际实业股份的计划。鉴
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尚不确定,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减持事宜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关于重大资产出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人所提供的信息
售所提供信息真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实、准确和完整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本公司/本人亦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
事责任,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关于合法合规事
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项的承诺函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截至本次报告书出具日,本公司/本人无减持国际实业股
份的计划。鉴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尚不确定,若未来实
关于股份减持计
施股份减持,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划的承诺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
关于重大资产出 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人所提
售所提供信息真 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实、准确和完整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
的承诺 任。
关于合法合规事 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用于支付对价的资金为本公司合
项的承诺函 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国际实业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公司支付对
价提供资金。
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亦未受到过
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所述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国际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承诺
管理人员与国际实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聘请的相关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未向国际实业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标的公司承诺
关于重大资产出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售所提供信息真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实、准确和完整
重大遗漏,将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本公司亦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关于合法合规事
公开谴责等情况。
项的承诺函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方出具
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