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9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为盘活公司资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22 年 9 月 9 日新 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陕西 久尚合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尚合泰公司”)签署《股权转 让合同书》,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置地”)100%股权和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化房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房产”)100%股权转让给久尚合泰公 司,转让价格合计 25,4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国际置地和中化房 产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油品业务、电力杆塔、钢结构等业务,房地产业 为公司的补充业务。因宏观调控政策及疫情反复持续的叠加影响,近 年来地区房地产行业市场持续低迷,两房产子公司项目业态主要为商 业和高端住宅,受众人群较少,受市场和自身产品业态影响,房产销 售不畅,国际置地商铺销售更是处停滞状态,盈利能力不足,经营压 力不断增大。加之房地产公司受政策影响,自身缺乏融资能力,房产 公司后续开发项目存在规划变更、经营成本增加、土地增值税缴付较 大等因素,后期仍需公司不断投入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主产业的资 金保障,给主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两房产公司不仅对公司整体业绩 提升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政策对涉房企业的限制也严重影响了公司 主产业发展,剥离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房地产实际状况,公司自年初已作 出转让两公司股权的决定,先后三次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公司多方洽谈,确定本次转让 事宜。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陕西久尚合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220 号中港国际 2103 室 法定代表人:魏凯轩 股权结构:魏凯轩持有 80%,王宁州持有 20%,骆永刚为该公司 实控人,任该公司总经理。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以及配套服务 2、财务状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977.73 万元,净资 产 1048.09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33.25 万元,营业利润 21.18 万元,净利润 19.95 万元。 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002.80 万元,净资产 1056.43 万元,2022 年 1-7 月营业收入 2021.36 万元 ,营业利润 9.26 万元,净利润 8.33 万元。 3、经营业务: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以及配套服务,久 尚合泰公司长期深耕西部地产市场,熟悉西部客户置业需求。 4、关联关系 久尚合泰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该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标的公司一:国际置地 1、国际置地基本情况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722310799W,法定代表人张 伟,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446 号南门国际城 A1 底 商住宅楼 A1 栋 2 层商铺 13,主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注册资本变化:2022 年 5 月,公司以应收国际置地债权向其增 资人民币 30,486.06 万元,债转股增资后,国际置地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34,486.06 万元。 2、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51,980.4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13.5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33.82 万元、净利润 -971.05 万元。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50,975.71 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 48,699.59 万元,2022 年 1-6 月度实现营业收入 274.58 万 元、净利润 0 万元,其他应收款 1052.81 万元,其他应付款 1279.19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夏 金信评报字(2022)第 049),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1,980.46 万元,评估价值为 60,059.58 万元,评 估增值 8,079.12 万元,增值率为 15.54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3,766.91 万元,评估价值为 33,684.45 万元,评估减值 82.46 万元, 减值率为 0.24%;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8,213.55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375.13 万元,评估增值 8,161.58 万元,增值率为 44.81%。具 体评估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告 4、债转股增资对评估值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际置地总资产 评估价值为 60,059.58 万元、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 33,684.45 万元、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6,375.13 万元。 前期债转股增资后,评估报告的流动负债减少至 3198.39 万元, 净资产值增加至 56861.19 万元,总资产及其他科目不变。 (二)标的公司二:中化房产 1、中化房产基本情况 该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21734459339K,法定代表人谭 剑峰,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25号, 主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册资本变化:2022年5月,公司以应收中化房产债权向其增资 人民币 13,919.90 万元,以债权转股增资后,中化房产的注册资本 由 5,622.73 万元增加至 19,542.63 万元。 2、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化房产经审计的总资产 31,573.8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49.98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32.39 万元、净利润 378.56 万元。前期债转股增资后,中化房产 实收资本增加至 19542.63 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值减少至 1368.92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加至 28169.88 万元,总资产及其他科目 不变。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1221.92 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 28194.06 万元,2022 年 1-6 月度实现营业收入 141.35 万元, 实现净利润 24.18 万元,其他应收款 236.55 万元,其他应付款 1993.9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夏 金信评报字(2022)第 05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 化房产总资产账 面价值为 31,573.86 万元,评估价 值为 37,235.53 万元,增值率为 17.93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7,323.8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243.25 万元,减值率为 0.47%;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14,249.9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992.28 万元,评估增值 5,742.29 万元,增值率为 40.30 %。具体评估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 告 4、债转股增资对评估值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化房产总资产 评估价值为 37235.53 万元、流动负债 17243.25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 值为 19,992.28 万元,前期债转股增资后,评估报告中净资产值增加 至 33912.18 万元,流动负债减少至 3198.39 万元,总资产及其他科 目不变。 (三)担保、委托理财、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两房产公司 往来款的情况如下:国际置地对国际实业的债权为 962.90 万元(在 国际置地“其他应收款”中反映);中化房产对国际实业的债务为 673.25 万元(在中化房产“其他应付款”中反映),两公司与本公 司无其他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为国际置地、中化房产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 情形;公司与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无经营往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其他情况 (1)中化房产与绿城诉讼已结案,通过法拍成交 1 套和中化房 产以货币形式清偿后,目前尚欠绿城违约金约 10 余万元并申请减免 (本金已付清),乌鲁木齐县法院已同意协调尽快结案。王某与中化 房产关于逾期交房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一审已终结,判决中化房产赔付 王某 42 万余元,中化房产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2)中化房产其南山阳光 24 套房产尚处于为本公司贷款抵押状 态。 两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5 月 24 日公 告。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权属清晰,其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 国际置地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中化房产因上述绿城诉讼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久尚合泰实业有限公司 1、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国际置地 100%的股权以及甲方持有的 中化房产 100%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54,000,000 元 (含税),其中国际置地 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159,000,000 元, 中化房产 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95,000,000 元。 3、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 (1)第一期款项: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129,700,000 元,其中,对应国际置地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81,100,000 元,对应中 化房产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48,600,000 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起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但鉴于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已为甲方向金融 机构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甲方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人民币 119,500,000 元贷款,故乙方在第一期款项实际支付时仅需向甲方支 付第一期款项 129,700,000 元扣除甲方已获贷款 119,500,000 元后的 余额,即人民币 10,200,000 元; 特别地,甲方基于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提供的抵押担保而获得的 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利息均由乙方承担,若该等利息必须经由 甲方账户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则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利息前的 5 日内先 行将等额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第二期款项:自国际置地“南门国际城商业区三期”和中 化房产“南山阳光三期”均取得各自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产销售许 可 证 之 日 起 90 日 内 ,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人 民 币 61,000,000 元,其中,对应国际置地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38,200,000 元,对应中化房产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22,800,000 元; (3)第三期款项:自“南门国际城商业区三期”和中化房产“南 山阳光三期”各自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项下房产主体封顶之日起 60 日 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63,300,000 元,其中, 对应国际置地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39,700,000 元,对应中化房产的股 权转让对价为 23,600,000 元。但是无论如何,乙方最晚应于上述第 二期款项到期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支付完毕全部第三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自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为甲方向金融机构提 供的抵押担保财产解除抵押登记且甲方明确表示不再需要以国际置 地和中化房产两公司的任何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之日起 60 日 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尾款人民币 119,500,000 元,其 中,对应国际置地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74,500,000 元,对应中化房产 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45,000,000 元。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手续,将国际置地 100%的股权和中化房产 100%的股权均变更登记至 乙方名下,因此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负担。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双方办理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 公司资产、印鉴、文件、财务资料及管理控制权等的移交手续,并签 署书面移交清单。 6、乙方同意,甲方将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公司的股权变更登 记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应于同日将其名下持有的国际置地 100%股权 和持有的中化房产 100%股权质押给甲方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用于担保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未付股权转让价款 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协议项 下的款项支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涉及多笔应付款项的, 以最后一笔应付款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起算点)。并且,如果乙 方将来将其持有的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第 三方的,则无论本协议第二条第 2 款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乙方 都应当将其就前述股权转让行为收到的对价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履 行乙方在第二条第 1 款项下的价款支付义务。 7、债权债务处理: (1)双方就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公司在本协议签订时的资产 负债情况共同书面确认,甲方负责资产负债情况的真实性。 (2)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资产负债继续由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公 司各自承受。 (3)甲方应如实、完整地向乙方披露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公司 的债权债务情况,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国际置地和中化房 产两公司发生的且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均由甲方负 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承担了相应的债 务或责任,则在承担后有权向甲方追偿。但是无论如何,本协议项下 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两公司形成的纳税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应缴税款和滞纳金(如有)等等)均由国际置地和中化房 产两公司各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8、过渡期损益归属: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自资产评估基准 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享有,本次股权交割 完成后的损益由标的企业新股东共同享有。 9、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配合乙方完成转让标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股权 转让款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承担了股权变 更登记完成前发生的且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债务或责任,则甲方除应 向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全额支付相关债务或责任款项外,还应自 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承担债务或责任之日起,按照债务或责任数 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按日向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支付违约金, 直至甲方向国际置地和/或中化房产足额支付完毕全部债务或责任款 项。 10、协议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后 生效, 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两标的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参照公司前三次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拟 定的挂牌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交易总价格为 25400 万元。 六、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 及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交易 完成后,本公司与国际置地和中化房产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董事会意见 两房地产公司受市场和自身产品业态影响,近几年来经营艰难, 对公司业绩贡献较少,后续开发项目存在经营成本增加、土地增值税 缴付较大等因素,公司仍需不断投入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主产业的 资金保障,给主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自 2022 年 3 月,公司决定对 外转让两子公司股权,三次通过在新疆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但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公司多方洽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参照前次挂牌低价协商确定,定价合 理。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股权资产,利于主营 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款为分期回收,公司将持续跟踪,依 据协议按期清收款项。 交易方支付能能力情况:陕西久尚合泰实业有限公司、其实控人 深耕地产业多年,有一定积累,目前正积极处置其他资产回笼现金,能 够确保股权转让款如期支付。此外陕西久尚合泰实业有限公司、其实 控人经对标的项目地区环境考察,利用其人脉资源、市场资源,有能 力盘活两房产公司资产,也将确保股权转让款如期支付。 八、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查阅了有关此次交易的相关资 料,现就此次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两房地产公司受市场和自身产品业态影响,房产销售不畅,经营 较为艰难,对公司业绩贡献较少,且后续开发项目存在经营成本增加、 土地增值税缴付较大等因素,两房产公司自身缺乏融资能力,后期仍 需公司不断投入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主产业的资金供给,给主营业 务带来不利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股权资产,有效回 收对外投资的资金,更好的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 格参照前次挂牌底价协商确定,定价合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所 有者权益账面净值,将会产生较大损失,但考虑到本次交易有利于公 司集中力量发展主业,摆脱政策对涉房企业的限制,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决 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本次交易为分期付款,公司应持 续跟踪,依据协议按期清收款项。 九、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将长期股权投资变现,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 营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置地和中 化房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转让减少母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如实现转让,以 2022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为基数,转让两房地产 子公司股权对公司合并利润影响约-5.7 亿元(未考虑税费),具体 影响数以年终审计为准。 十、风险提示 1、根据协议,受让方将分期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后期合同履 行过程中,尚存在后续股权转让款项能否如约支付及股权过户时间的 不确定性。为此,已在合同中约定,受让方将以变更至其名下的目标 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本次交易价格低于两房地产公司净资产,在交易实现当期将 对公司业绩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具体影响数将以交易实现年终审计 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需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