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独立意见2023-01-1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
度,就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聘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未发现前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拟聘人员
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任。
(2)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乌鲁木齐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子公司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及土地做抵押担保以
及保证担保,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
贷款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期限 36 个月,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资产结
构合理,具有一定偿债能力;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物柴油项目处于技术改造阶段。本次贷款用于两公司经营
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
审批程序合规,同意该担保事宜。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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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刘煜、汤先国、徐辉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