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新疆国际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本次审议的《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 认为: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 正当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综 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刘煜、汤先国、徐辉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