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煜)2023-04-2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或“公司”)
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自觉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本人能够按期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
认真审阅次会议相关资料,对各次会议进行审议、表决。本人认为,2022 年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
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积极参与讨论,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审议阶段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2022.1.28 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 同意
次临时会议
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关于公司改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2.2.21 同意
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关于转让房地产子公司股权》、《关于通
2022.3.23 同意
次临时会议 过董事、监事人员津贴管理办法》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
2022.3.30 同意
次临时会议 易》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核销部分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2.4.8 同意
次会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聘请中审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2.4.26 同意
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调整房地产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2022.5.23 同意
二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调整房地产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及
2022.6.30 同意
四次临时会议 再次挂牌》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转让房地产子公司股权》
2022.9.9 同意
七次临时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10.21 同意
十次临时会议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
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2.11.7 同意
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2.11.16 同意
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12.15 同意
十五次临时会议
三、对公司经营调查情况
2022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
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到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实地考察,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公司治理方面给予建议和意
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相关规则,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公司
组织的法规培训,通过对新修订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在此基础
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22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等情况。作为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刘煜
2023 年 4 月 18 日